近日,泸州市泸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某工贸企业开展安全帮扶时,发现粮食粉碎车间(粉尘防爆区域)一防爆配电箱,未安装箱盖(隔爆外壳)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》《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》等规定,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、仪器仪表、照明灯具,必须采用防爆型产品,确保防爆电气设备外壳、紧固件、密封件等完整有效。执法人员当场帮助企业整改隐患、采取防控措施,并依法处理。
泸县应急提醒:粉尘防爆区域防爆配电箱缺失隔爆外壳,将导致可燃粉尘进入箱体引发爆炸风险。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《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》安装、使用、维护防爆设施设备,定期检查密封件完好性及箱体接地状态,确保防爆性能可靠。(曾国栋)
责任编辑:王丽
声明:凡来源以“基层网”之内容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许可不得转载、摘编使用。
本网注明来源非“基层网”的作品,均为传递更多价值信息而转载自其它媒体,如果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或存在不妥之处,请向我们 投诉举报,我们将及时处理您的诉求。